財督盟:速通過融資法

財經立法監督聯盟昨日在立法院召開「融資法公聽會」,財督盟主張,應儘速通過完成融資立法,讓中小企業獲得資金滿足。立委羅淑蕾認為,原則上支持融資法,但要考量是否有加速借貸人信用破產,讓追討債務合法化等疑慮。

財督盟總召集人黃達業指出,中小企業在資本市場與銀行體系的籌資管道,相較大企業困難得多,急需資金的中小企業或民眾,轉入地下金融管道,衍生影響社會秩序的問題,因此催生融資法立法。融資公司相較銀行業為低度監理行業,主管機關不用納入金管會,依投資公司的特性,建議由經濟部擔任主管單位。

與會經濟部副司長李鎂說,高、低度監理作業是一個思考面向,但行政院「融資公司法草案」明訂主管機關為金管會,是循業務屬性考量。

裕隆集團關係企業的裕融公司總經理陳力雄說,融資公司不等於就是地下錢莊,台灣是亞洲中唯一無融資法的國家;銀行與融資公司關係不會造成競爭或排擠,向融資公司貸款多為計程車業、獨立商號及攤販等。再者,兩者關係應是互補多於競爭,租賃商業同業公會的融資客戶資料約有一、二百萬筆,是銀行體系下聯徵中心缺乏的一塊。

羅淑蕾提醒,融資公司的利息較高,若遲早都會倒的公司,向融資公司先借錢、之後倒閉,加速信用破產,造成合法追討債,必須仔細思量。

立委黃偉哲說,在有抵押品狀態下,當舖業融資年利率為40%,信用卡、現金卡利率比民間融資利率低很多,當時現金卡推出時,的確讓當舖業者受到影響;因此台灣民間融資不是很健全,同意立法管理。

政府擔保山東借錢建房

山東省人大常委會召開全省農村住房建設與危房改造工作視察匯報會,省政府就我省“百萬農戶建新房工程”的推進情況進行了匯報。今年全省計劃新建農房75.62萬戶,力爭完成92.28萬戶,另外還將改造危房14.9萬戶。

副省長郭兆信介紹說,“百萬農戶建新房”工程的重點,是城中村、城邊村、鄉鎮駐地村、經濟強村、大企業駐地及周邊村、煤礦塌陷區和壓煤區搬遷村。截至9月底,全省今年農房建設整村改造在建和完工共64.33萬戶,危房改造完成11.5萬戶,分別佔全年任務的85%和77.3%。

今年年初我省啟動農村住房建設與危房借錢改造工作。計劃用三年的時間實施“百萬農戶建新房”工程,每年新建農房75萬戶,力爭達到100萬戶,並用五年時間基本完成全省80萬戶農村危房改造任務。

單縣高韋鎮大徐莊村經過舊村改造,村民全部建起了二層樓房,配套建設了學校、衛生室、文體大院等,並節約土地860畝,復墾後用于葡萄園建設,既解決了村中人員的就業,又為村集體年增收入40萬元。而肥城市則在農村住房新建中留出發展用地,發展經濟實體,從而統籌解決了村民養老保險等問題。

據了解,為了解決農房新建和危房改造中的資金籌集問題,我省多個城市由政府出面做擔保,為農民統一向金融機構融資,而後將整村建設節余的土地指標,通過與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挂鉤,在全市范圍內有償轉讓,有的還可置換為城市建設用地指標,所得收益則全部返還農村。

工人畫家 借錢賑災

本身負債、收入不豐的「工人畫家」林耀坤,近年來默默資助50餘人,不忍友人水災身亡,甚至向岳父借30萬元捐給家屬,朋友常罵助人應量力而為,他總是說:「錢沒了再賺就有,救命錢不能慢。」

林耀坤︰救命錢不能慢

原本是工人的林耀坤,無師自通學會繪畫,開畫廊賣畫為生,經濟不景氣,畫廊生意受影響,養家餬口已屬不易,本身又有上百萬負債,卻不曾停止助人善行;南部3名友人遭88水災土石流淹沒身亡,不忍朋友的家人無處棲身,還向岳父借錢捐給家屬各10萬元。

濟助無家歸友人家屬

林耀坤的友人何曼玉說,就她所知,今年來超過50人接受過林耀坤的幫助,常勸他助人要衡量能力。林耀坤卻說:「錢財乃身外之物,錢沒了再努力賺就有了;看見困苦的人,若不即時借錢伸出援手,他們可能會因此離開人世間。」

像住在台中縣東勢鎮52歲的蘇先生,腦部腫瘤住院1年多,開了3次刀後撿回一命,卻癱瘓在床,太太辭去工作照顧,全家頓失收入,家中尚有80多歲的老父及3個孩子,其中2子領有殘障手冊,6口人仰賴1萬多元殘障津貼生活,重建房屋的銀行貸款、醫藥費、教育費等全無著落。

林︰只要活著就會幫人

林耀坤獲知蘇家狀況後,找了在慈善單位工作的友人一同去探視,捐助急難救助金,由於急難救助金無法長期資助,半年來常一人前往探訪,自掏腰包買食物及保健品致贈,蘇家人感激萬分。林耀坤說,只要還有一口氣,就會繼續幫助有需要的人。

先談情後借錢 士官長不認帳

台南縣張姓婦人指控國防部軍備局205廠周姓士官長與她婚外情,她挪用全家保費10萬元借他週轉,事後卻不認帳,東窗事發她被迫離婚投訴軍方,士官長竟恐嚇害他沒工作會被斷手斷腳、推到海裏,張姓婦人精神病發住院,昨天質疑軍方包庇,希望「揪出騙財騙色的不肖軍人」。

張姓婦人向台南憲兵隊控告周姓士官長涉嫌恐嚇,他承認說過「丟到海裏」之類的話,但強調是因對方一直電話騷擾、還向長官投訴,「一時情緒較差才口出惡言,沒有惡意」並強調沒借錢,更沒有欺騙感情、恐嚇;周姓士官長以張姓婦人散播他「借錢不還、害她離婚」控告妨害名譽、誣告。

高雄地檢署日前偵結,認定周姓士官長因與婦人有金錢及感情糾紛,確有恐嚇事實起訴,可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周姓士官長控告張姓婦人妨害名譽、誣告,因有員警作證他說過向婦人借錢,因而不起訴。

205廠政戰主任劉訓誠上校表示,周姓士官長因「衍生事端糾紛行為過失」,已記1大過,涉恐嚇遭起訴若判刑確定,會依軍紀追加更嚴厲懲處,絕不會護短,已將周姓士官長改調處理一般行政。

張姓婦人說,周姓士官長自稱台南市警察未婚,才認識就很照顧她,常邀約吃飯聊天,在他甜言蜜語下多次發生性關係,後來他說急需週轉向她借10萬元,沒想到竟人財兩失。

她說,因被恐嚇後罹患重度憂鬱、恐慌症住院10天,至今每天要吃藥才能入睡,他投訴軍方,軍方卻想大事化小。

懲教主任利用假租單借錢避還款

高級懲教主任欠下近200萬元巨債後破產,其後利用虛假租單借錢,訛稱為於新西蘭的前妻及兒子繳付住屋開支,以減少還款,又隱瞞已離婚,詐騙署方1.8萬元津貼。他昨獲舊宿友港大法律學院院長陳文敏及眼科名醫林順潮撰求情信,最後被判囚1年8個月、緩刑2年。

陳文敏林順潮撰求情信

區院暫委法官林偉權判刑時指出,被告黃順甜(51歲)為人不壞,只是愚蠢及不善理財才犯案,考慮到被告已全數賠償,案發後又自動辭職,已失去一切,加上事件困擾被告多年,故給他機會,判處緩刑。

出錢助死黨致欠巨債

辯方求情指出,被告1984年於港大文學院畢業,其後加入懲教署,91年擢升高級懲教主任,在署方工作已25年,月入連津貼近6萬元。被告10多年來一直於金錢上協助一名中學死黨,企圖令對方的軟件生意「翻身」,卻反令自己債台高築,加上投資物業失利,結果於2002年申請破產,當時欠債近200萬元。律師續稱,03年被告被頒令破產,其妻與他離婚,並要求被告於新西蘭買屋給她與兒子居住,否則便不准他與兒子見面。被告知道破產人不可以擁有物業,但愛子深切下,仍為前妻買樓;但同時為逃避還款予債權人,才會犯案。

被告當年的港大聖約翰書院宿友、港大法律學院院長陳文敏及眼科名醫林順潮,均為被告撰寫求情信,指被告孝順及樂於助人。被告上司及同事亦稱被告即使財困,但從未向同事借錢,而且工作勤奮。

案情指被告於03及05年間,兩度向法庭提供10張虛假租金收據,訛稱以每月1500紐元(約8000港元)為妻兒租住單位,意圖減低每月向債權人還款。另被告於06年兩度向懲教署隱瞞已離婚,詐騙署方近1.8萬租金津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