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縣張姓婦人指控國防部軍備局205廠周姓士官長與她婚外情,她挪用全家保費10萬元借他週轉,事後卻不認帳,東窗事發她被迫離婚投訴軍方,士官長竟恐嚇害他沒工作會被斷手斷腳、推到海裏,張姓婦人精神病發住院,昨天質疑軍方包庇,希望「揪出騙財騙色的不肖軍人」。
張姓婦人向台南憲兵隊控告周姓士官長涉嫌恐嚇,他承認說過「丟到海裏」之類的話,但強調是因對方一直電話騷擾、還向長官投訴,「一時情緒較差才口出惡言,沒有惡意」並強調沒借錢,更沒有欺騙感情、恐嚇;周姓士官長以張姓婦人散播他「借錢不還、害她離婚」控告妨害名譽、誣告。
高雄地檢署日前偵結,認定周姓士官長因與婦人有金錢及感情糾紛,確有恐嚇事實起訴,可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周姓士官長控告張姓婦人妨害名譽、誣告,因有員警作證他說過向婦人借錢,因而不起訴。
205廠政戰主任劉訓誠上校表示,周姓士官長因「衍生事端糾紛行為過失」,已記1大過,涉恐嚇遭起訴若判刑確定,會依軍紀追加更嚴厲懲處,絕不會護短,已將周姓士官長改調處理一般行政。
張姓婦人說,周姓士官長自稱台南市警察未婚,才認識就很照顧她,常邀約吃飯聊天,在他甜言蜜語下多次發生性關係,後來他說急需週轉向她借10萬元,沒想到竟人財兩失。
她說,因被恐嚇後罹患重度憂鬱、恐慌症住院10天,至今每天要吃藥才能入睡,他投訴軍方,軍方卻想大事化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