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資租賃業監管 擬比照商業銀行

在國銀大舉登陸投資融資租賃公司之際,據《第一財經日報》報導,大陸銀監會正在修法,擬將融資租賃業監管標準比照商業銀行。換句話說,該行業未來將面臨和銀行同等嚴格的監管標準。

報導指出,銀監會初步擬定新監管指標為槓桿率不得低於4%、備抵呆帳覆蓋率不得低於150%。

此外,租賃公司計提的融資租賃資產損失準備,不得低於融資租賃資產的2.5%;租賃公司高流動性資產儲備,不得低於未來30日的資金淨流出量;租賃公司未來1年內可供使用的穩定資金,不得低於1年內業務所需的穩定資金。

除了上述指標,監管指標還包括要求租賃公司資本適足率達8%、核心資本適足率達4%、流動性比率達25%。

銀監會還擬對融資租賃公司進行分類評級監管,評級要素包括資本適足率、資產品質、管理狀況、獲利能力、流動性、市場風險、其他因素等7個方面。綜合評級結果劃分為6個級別、15個檔次。

另外,銀監會還將融資租賃公司風險監管指標分為3個層次,即風險水平、風險遷徙和風險抵補;共有26項核心指標、21項輔助指標,合計47項指標,以衡量融資租賃公司的經營品質。

金管會去年8月允許國內金控、銀行可透過持股100%子公司投資大陸融資租賃公司,但投資以1家為限、持股比率不得低於25%,投資累計總額不得超過金控淨值10%、銀行淨值15%。

目前富邦金擬和大陸中信資產管理公司合資設立「中信富通融資租賃公司」。一銀也將透過一銀租賃登陸,在蘇州申設融資性租賃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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