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銀行(大陸央行)表示,2010年大陸社會融資總量為14.27兆人民幣。值得注意的是,人行強調,未來條件成熟時,包括私募股權基金、對沖基金等都將計入社會融資總量。
大陸過去以「銀行新增貸款」作為調整貨幣政策的標準,而今年將改採「社會融資總量」。人行強調,這可形成更有效的調控體系。
人行調查統計司司長盛松成昨日在人行網站上撰文稱,社會融資總量是全面反映金融與經濟關係,以及金融對實體經濟資金支持的總量指標,較之新增人民幣貸款,其與GDP 、CPI等經濟指標的相關性更緊密。
盛松成指出,社會融資總量是指一定時期內實體經濟從金融體系獲得的全部資金總額,包括銀行、證券、保險等金融機構;也包含信貸市場、債券市場、股票市場、保險市場以及中間業務市場等。
他說,社會融資總量有3內涵。一是金融機構透過資金運用對實體經濟提供的全部資金支持,即金融機構資產的綜合運用;二是實體經濟在正規金融市場透過金融機構服務所獲的直接融資。
最後是其他融資,包括小額貸款公司貸款、貸款公司貸款、產業基金投資等。
統計顯示,大陸2010年社會融資總量與GDP之比為35.9%,較02年提高19.2個百分點;自2002年至2010年,社會融資總量年均成長27.8%,較同期人民幣各項貸款年均增速高9.4個百分點。
社會融資總量的具體計算方法為,人民幣各項貸款、外幣各項貸款、委託貸款、信託貸款、銀行承兌匯票、企業債券、非金融企業股票、保險公司賠償、保險公司投資性房地產及其他的總和。
盛松成強調,如私募股權基金、對沖基金等,在未來條件成熟,可將其計入社會融資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