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貸法律關係問題

1.我借貸朋友款項,若當初並未立下借據,僅有匯款單或本票是否在法律上可作為借貸關係佐證,而證明兩者有借貸關係

1.建議先發存證信函再確認及催告

2.另外若持有本票可否對朋友向法院聲請進行假扣押(若朋友有意圖逃避還債或脫產時)

2.匯款單或本票是在法律上可作為借貸關係佐證

3.若朋友之債務人不只一位,如何做才能保障自己債權人的權益貨者比別人能較優先受償

3.有本票當然可以聲請假扣押但是需提供擔保金,一般債權的債權人如有數人以債權比例分配,只有抵押權人才有優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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